重庆交警从6月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交通肇事犯罪专项行动,共打击处理交通肇事案件2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6人,其中刑判114人,刑事拘留38人,逮捕43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71人。
重庆各级交警成立了打击交通肇事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认真做好刑拘、逮捕、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并采取跨区域联合举行公处公判大会的形式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进行宣判。为了更好地教育广大驾驶员遵章守纪,重庆南岸区、巴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交警支队协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于7月31日对14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此外,重庆交警还加强重点案件侦破。2008年1月26日晚,南岸区南滨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犯罪嫌疑人彭江驾车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交通肇事后还强行驾车逃逸,导致一名8岁女童被卷入车底盘下被拖移100余米后死亡。交警在一个月内侦破此案并抓获彭江等3名犯罪嫌疑人。7月31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彭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名乘车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该案是重庆第一起因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的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教育和警示了广大机动车驾驶人。